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内蒙古军区: 值此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之际,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军委向内蒙古自治区各族干部群众和各界人士,向人民解放军驻内蒙古部队指战员、武警内蒙古部队官兵和政法干警,向所有关心支持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发展的同志们和朋友们,致以热烈的祝贺和亲切的慰问! 1947年,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内蒙古自治区宣告成立。这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中国民族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举,开创了内蒙古发展的崭新历史,开启了内蒙古人民同全国各族人民一道团结进步的伟大征程。 7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内蒙古的面貌焕然一新,实现了翻天覆地的历史巨变。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日臻完善,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日趋扩大,民族团结不断加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度认同。综合经济实力快速提升,基础设施日新月异,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改善。社会保持和谐稳定,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祖国北疆的生态屏障和安全屏障作用日益突出。党的建设与时俱进,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为内蒙古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特别是内蒙古自治区历届党委和政府创造性落实党中央精神,内蒙古各族人民识大体、顾大局、讲风格、求奉献、有担当,赢得并始终如一呵护了“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今天的内蒙古,百业兴旺、欣欣向荣,各族人民心连心、手牵手,正满怀信心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进。 内蒙古自治区70年的辉煌成就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自治区历届党委和政府团结带领全区各族干部群众砥砺奋进的结果,是全国各族人民大力支援的结果。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才能实现内蒙古发展进步,实现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与共同繁荣。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时期。做好内蒙古工作关系全局,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始终寄予厚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关心支持内蒙古建设,特别是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作出的重要指示,为进一步做好内蒙古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希望内蒙古各族干部群众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继续在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万众一心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驻内蒙古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政法队伍是保卫边疆和维护内蒙古社会安定的重要力量。要始终牢记使命、不负重托,继续发扬优良传统和作风,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巩固和加强军政军民警民团结,为内蒙古改革发展稳定再立新功。 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勇往直前,向着内蒙古更加美好的明天前进! 祝内蒙古自治区兴旺昌盛! 祝内蒙古各族人民幸福安康! 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万岁! 中共中央 全国人大常委会 国务院 全国政协 中央军委 2017年8月8日(新华社北京8月8日电) |